我是2007年3月9日领的结婚证。2007年3月20日我老公签的购房合同,离婚时产权有我的一半么,急急

2024-11-24 2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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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回答2:

首先,关于产权,房屋属于婚后财产,为你们夫妻双方所共有,理所应当有你的一半。
其次,关于你门们房产证,虽然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但是房产证作为产权证明,只有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对抗效力(即物权效力,也就是证明所有权人是你老公,他可以处分你家的房子。而你没有处分权,他可以拿出房产证来不房屋过户),但是在债权上,你可以分得一半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