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必须招标、哪些项目可以邀请招标、哪些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2024-12-16 11:13: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这里我们知道,有三类项目是必须要招标的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明确为: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16号令做了进一步补充明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关于项目的规模:
以上范围内的项目,它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四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俩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样,在一个项目中需要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密切相关的建设,也是需要招标来进行的
以上信息来源火标招标网

回答2: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不适宜招标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不宜进行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为三家以下(不含三家),无法进行招标的;抢险救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项目,经批准后,可以不招标。

回答3:

  一般国家政府项目,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不须招标(前提是非垄断行业,如果行业内只有一家投标人能做,那就没必要招标了);如果项目潜在投标人较多,达到三个以上,可以考虑邀请招标(企业用的比较多);如果项目金额不大,或属垄断供应,那就可以申请不以招标方式采购。
  各个省市地方,对于不同类型的招标项目会有不同的金额限定,(详细请参照各地方的招投标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

回答4:

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要招标,企业自主招标可以邀请招标,小额采购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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