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时构成非法拘禁吗

2025-01-03 14:49: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没有合法事由,未经法定程序,将他人拘禁两个小时,当然是非法拘禁,但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是需要考虑的。
关于非法拘禁罪是否有时间长度的限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债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予立案,只从这一点上说,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2个小时,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还构不成非法拘禁罪。
对于其他人员非法拘禁他人是否有时间长度的限制,目前的法律和司法文件无明确规定,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不适用超过24小时的时间限制,非法拘禁他人,不论时间长短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一种认为,按刑法“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其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入罪标准都需要持续24小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他人未满24小时、无其他恶劣情节的不应被认为是犯罪。同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应该是包括非法拘禁在内的,显然不能认为只要非法拘禁他人、不论时间长短均构成犯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现行有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回答2:

回答3:

这就是非法拘禁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从轻处罚

回答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因此这不关乎时间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