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注册地: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注册地:
身份证号: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签订本合同。
2.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 ,间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 ,层数 ,房屋质量标准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出租方已依法取得房屋出租资格,房屋租赁证号为 。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4.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月),从 开始至 止。
5.租金、租金结算及租金调整:
5.1租金为 元/年〔月〕(大写: 元/年〔月〕)。或〔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日(月)”。〕
5.2租金结算: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租金:
5.2.1一次结清。乙方在 年 月 日前通过 (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中的一种)方式一次性结清租金。
5.2.2分期付款。租期每满 月(年)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于期满之日起 日内通过 (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中的一种)方式一次性结清本期租金。
5.3税款及发票:
5.4开户行及账号:甲方
乙方:
5.5租金调整:
除下列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租金:
租赁期间,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调整本合同租金。
6.其它费用:
租赁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费用,按照房屋所在地收费标准执行。其中,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由 承担
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房屋有关但本条未约定的费用,则由 方支付。
7.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外,双方还有下列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
7.1.1按约收取租金。
7.1.2其它
7.2甲方义务
7.2.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制作《房屋交接清单》,双方代表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以确认交接事实和房屋现状、附属设施等情况。向乙方提供有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下列资料:
7.2.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理完毕出租登记手续并承担费用。
7.2.3对出租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于 日内修缮并承担费用; 修缮工作如需乙方配合,应及时告知乙方。
7.2.4如产生相邻权纠纷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应及时解决并承担费用。
7.2.5租赁期内转让房屋,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放弃优受让权,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告知受让方,本合同继续有效。
7.2.6其它:
7.3乙方权利
7.3.1按约使用房屋。
7.3.2 优先续租权。合同期满,除非甲方收回自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7.3.3其它:
7.4乙方义务
7.4.1按时交纳租金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7.4.2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7.4.3配合甲方对房屋的修缮、管理行为;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甲方。
7.4.4承担因本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损坏的维护修理和费用。
7.4.5转租或转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4.6如需要续租本合同项下房屋,应于租期届满前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7.4.7其它:
8. 租赁房屋的归还
8.1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于期满后 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双方签署租赁房屋移交清单。
8.2 租赁期间乙方添附物拆除后,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乙方可以拆除,否则,不得拆除,双方协商处理办法。
8.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8.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9.房屋质量、产权瑕疵担保
9.1甲方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房屋时不存在房屋质量和产权问题,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产权问题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构成违约。除向对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1甲方责任
10.1.1每延迟 日交付房屋,承担 违约金。
10.1.2对与第三方的产权或相邻权纠纷不及时处理,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承担 违约金。
10.1.3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 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承担 违约金。
10.1.4其它违约责任:
10.2乙方责任:
10.2.1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按每延迟 日支付 违约金。
10.2.2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 承担 违约金。
10.2.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转借、转租房屋,承担 违约金。
10.2.4其它违约责任:
11.变更与解除
11.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1.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1.3单方解除事由
11.3.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11.3.2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11.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12.2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
12.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3.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调解决。
15.其它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5.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
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