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因员工住宿在厂里,又是在下班四十钟左右在厂里食堂吃饭突然晕倒大脑出血,这种情况不算工伤,工厂没有赔偿的义务。不过,工厂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负责医疗费(若死亡则负责丧葬费),也可通过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共同商讨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