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吗

2024-11-17 1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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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答案是肯定的,那有没有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者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的仍应当按照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者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除非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经济能力,可以不用给付抚养费,否则必须给子女抚养费。

回答2:

既然婚都离了,这点钱有必要给女人计较吗?如果是她有外遇而离婚,不管多少钱,我都要她如数的付,那是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付,就起诉法院,剥夺她对子女的探视权。如果不是有外遇,我们就马虎一点算了,女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也不容易。

回答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答4:

回答5:

法律分析:不可以,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