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算是敲诈吗?

2024-12-01 15:49: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算。
算,分手费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是否属于敲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其中一方使用要挟恐吓手段向对方强行索要分手费,并且数额达到了三千元以上,即达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数额,对方报警,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回答2:

第一:,你不应该提出索要"分收费"!为自己讨个说法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起诉他!

第二:所谓的分手费虽说符合情理,但无法律依据。

第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你以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要其"分手费",责构成敲诈勒索罪!

所以,还是请您放弃您的想法吧!看的出来你妹妹年龄不大,每个人都要经历恋爱的非成熟期到成熟期!相信被欺骗一次感情也不是很糟糕的事情!

如果您实在气愤,可以用我们中国人惯有的方式,纠人教训那男的一顿,但是不要张扬,这样对你妹妹名声不好!

回答3:

除非法院判决的精神补偿..要不自己拿就不行.

回答4:

不算,可见他伤害别人太深了,是应该要相应的回报.

回答5: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适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站在被害人角度来讲,被害人是基于害怕的心理给予钱财的。
那么女方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否成立敲诈勒索罪需要区别看待,如果女方在索要分手费时以曝光男方裸照或个人隐私信息、伤害男方家人朋友等言语或者行为来相威胁,男方基于恐惧和害怕的心理给予女方钱财的,女方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如果男方并未陷入恐惧害怕之中而是自愿给予女方钱财的,即使女方要挟行为,亦不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