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首付是我公婆付的,房产证写的是老公的名字,房贷还要还十几年,将来离婚我有份吗

2024-11-04 07: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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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2:

你婚后和老公一起还房贷,房子你有一定的份额

回答3:

你这样的女人太她*妈邪恶。想离婚、想分财产想疯了。

回答4:

没有

回答5:

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