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快毕业了,就业协议书不是一定要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里四不要的通知精神: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求职陷阱等。要确保校园招聘等活动安全、有序,防止挤踏等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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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的签订原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协议书
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的。有些学校会提供三方协议,但其主要是为了统计学生就业率,以及进行学生档案毕业后的调转工作以及发放派遣证。如果学校需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而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可以与档案调转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此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是一种“就业意向书”,故不影响以后的求职。所以没有条文规定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这玩意其实就是一张废纸,学校用来充门面用的,好向上级部门吹嘘就业率,签与不签对以后的工作没有太大的影响,如果你有能力的话,那玩意就是一张废纸。其实户口这东西,一般是回原籍所在地,档案可能麻烦点。如果你没工作的话,档案不知道会给你放在那里。可能也是发回原籍所在地的劳动局或是人才市场。
不知你学习情况如何,如果成绩不是很好的话最好还是赶快找一个公司先签了。要不学校会一直催你,还有可能拿毕业证或是学位证卡人。很恶心的。
我也是今年毕业的,学校就是一直催让签协议,最后没找到工作的,直接把资料填成志愿入伍参军。你说这不扯吗,纯粹是凑人数啊
不一定非要签,具体如下: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保证毕业生和企业之间的权利以及义务;
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选择自主创业,签订灵活就业合同;
也可以由于升本、考研等原因,无法签订。
学校一定会让签的,但是没有找到工作的肯定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