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烟草局工作十几年,但是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公司给予辞退,没给继续交劳动保险金,该怎么处理。

2024-11-28 1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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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你得明确一下你父亲到底是临时工还是未签订合同的正式职工,工种的性质不同,待遇当然会不一样。
如果是临时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临时工的定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种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同时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可依据该法的第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八十二条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经常赔偿金等。
纵横法律网 刘锦卫律师

回答2:

搜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回答3:

申请劳动仲裁,补交保险还有赔偿金

回答4:

去上一级单位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