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后的成年人,父母还有其监护权吗?监护权是终身的吗?

请各位师兄师姐一定答复我,最好说出法律依据,谢谢!
2024-11-23 17: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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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年满18岁,父母就没有监护权了;否则就有,直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为止.因此,监护权是否终身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分别为民法中对民事行为能力和监护人的规定: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10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6—18周岁但能以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俗称神经病、傻子)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任何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指定顺序如下:
1.未成年人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友——》父母生前单位或社区组织
2.精神病人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友——》社区组织

回答2:

18岁以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就没有对你的监护权了。法律依据就是宪法,还有就是法理及实践。

回答3:

不是的,成年后正常的人就没有法定的监护义务了。

回答4: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没有法定的监护义务了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
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回答5:

现在8周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