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不能上班,是否还要继续交养老保险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是否还要继续交养老保险
2025-02-02 03:37:1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用人单位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需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其中包括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不足以从工资扣除的,需要改员工补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都需要缴纳社保。员工生病可以依法享受医疗期病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回答3:

单位愿意给他缴纳,不是不可以,不愿意给他缴纳也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