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于哪个节日的故事

2024-12-26 22:49: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指元宵佳节。

◆“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出处陆游《老学庵笔记》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无效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释义

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回答2:

这个俗语的含义是大家熟知的,但它出自公元948年前的商丘恐怕就鲜为人知了。

很多辞书对这条俗语的出处都引证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文中的一段话:“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音páng,意为用竹板或棍棒打)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字数不多,人物、事件却记述得生动明白。只可惜既没时间,又没地点。

与陆游同时代的一位学识渊博、历任知县知州、阅历丰富的庄季裕在其《鸡肋编》书中《名讳》一文开头一段,恰巧也记述了田登这件事,而且指明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结局,弥补了陆游一文的不足。其文是:“世有自讳其名者,如田登在至和间为南宫留守。上元,有司举故事呈禀,乃判状云:依例放火三日。坐此为言者所攻而罢。”

“至和”是宋仁宗在位末期的年号,时在公元1054年3月至1056年9月。南宫是地点。据历史记载:商丘在宋代前称宋州,宋真宗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将宋州升为应天府,八年之后的大中祥符七年,再升应天府为南京,建鸿庆宫、颁庆楼等宫殿作为皇帝的行宫,固而南京又称南宫,其知府依例加带南宫留守的官衔,作为行宫的长官。当时的名臣晏殊、欧阳修都当过南京(宫)留守。由此可见,所谓南宫就是今天的商丘。而那位专制暴虐、肆意妄为、显赫一时的田登,即使是在封建时代,也终因遭到人民的强烈反对和言官的弹劾被罢官,从而遗臭万年。(王凌)
寒食节。
指元宵佳节。

◆“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出处陆游《老学庵笔记》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无效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释义

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回答3:

这个俗语的含义是大家熟知的,但它出自公元948年前的商丘恐怕就鲜为人知了。

很多辞书对这条俗语的出处都引证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文中的一段话:“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音páng,意为用竹板或棍棒打)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字数不多,人物、事件却记述得生动明白。只可惜既没时间,又没地点。

与陆游同时代的一位学识渊博、历任知县知州、阅历丰富的庄季裕在其《鸡肋编》书中《名讳》一文开头一段,恰巧也记述了田登这件事,而且指明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结局,弥补了陆游一文的不足。其文是:“世有自讳其名者,如田登在至和间为南宫留守。上元,有司举故事呈禀,乃判状云:依例放火三日。坐此为言者所攻而罢。”

“至和”是宋仁宗在位末期的年号,时在公元1054年3月至1056年9月。南宫是地点。据历史记载:商丘在宋代前称宋州,宋真宗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将宋州升为应天府,八年之后的大中祥符七年,再升应天府为南京,建鸿庆宫、颁庆楼等宫殿作为皇帝的行宫,固而南京又称南宫,其知府依例加带南宫留守的官衔,作为行宫的长官。当时的名臣晏殊、欧阳修都当过南京(宫)留守。由此可见,所谓南宫就是今天的商丘。而那位专制暴虐、肆意妄为、显赫一时的田登,即使是在封建时代,也终因遭到人民的强烈反对和言官的弹劾被罢官,从而遗臭万年。(王凌)

回答4:

宋朝田登做州官,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登”,因登和灯同音。于是点灯就成了“点火”。元宵放灯就只好“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吓得百姓四散。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后遂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喻统治者可以为非作歹,而百姓的正当言行也要受到种种限制。

回答5:

好象是寒食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