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即我的丈夫),如果没有我本人签字,有权将我的户口迁走吗?

2024-12-25 19: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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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迁户口应该是要本人签字的,即使你的丈夫也无权干涉。2 如果在你未参与的情况下你的丈夫成功迁走你的户口,那么公安局本身的工作就是存在问题,是违法的行政行为。3 要想迁回原籍,可以先到原籍公安局交涉,讲清楚事实,要他们接受你的户籍 开证明。4 如果不能成功,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撤销原籍公安局原先迁出你户籍的行政行为。5 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因为如果说服公安局 找熟人等都没用 而你又非要迁回原籍的时候可以打行政官司。

回答2:

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