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掉了可以补办吗?

2025-01-31 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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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慎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遗失的,可以直接由当事人本人、或委托律师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复印责任认定书,并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与责任认定书的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式三联,到交警部门调取就好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特定人员作出。即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的交通警察,依照程序行使交通事故认定职权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回答2: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

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回答3:

可以的,直接到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说明情况然后申请补办即可。每起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都会有存档的,但是如果时间隔得太久超过了档案存放期限,有可能档案销毁了就比较麻烦,不过那也是好几年之后了,估计你也不需要了。

回答4:

可以查询复印,不是补办。查询复印后,应要求交警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异的公章。

回答5:

交通事故认定书掉了,可以补开。但是,你的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所以请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