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应装订在什么位置???

2025-01-06 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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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公文格式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º,无毛茬或缺损。

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a)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 mm处,允许误差±4mm。

b)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c)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不脱落。

扩展资料:

遵守规则

明确行文关系,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文:

1、要按办文意图和行文关系选准文种,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确定合适的文种,如上行文中请示与报告不能混淆。

2、不能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3、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4、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5、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

6、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7、“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8、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报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文书

回答2:

公文装订应该是左侧装订,最多不会超过28mm,上下两颗钉,各是装订在上下四分之一处,即中间是一半。希望对你有有所帮助

回答3:

公文装订的要求是上下各四分之一处,装订离边线2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