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留有一份,并没有给我。而且没有办理医保社保,请问这份合同有效

2024-12-29 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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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应该给你一份的。
按劳动法规定,只要你在这个单位上班,就是单位不和你签劳动合同,也已经成为事实用工,并要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超过一年不签合同,将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单位辞退你,要付你双倍的工资等。
现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留有一份,合同是有效的。你如果有顾虑,可以将平时的工资单、考勤等能证明你是在这个单位上班的东西保留一些,万一单位无理由辞退你,你可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并要求补交社保、医保,这些东西都是有用的。

回答2:

合同是有效的。有时单位怕员工把合同弄丢了,由单位代为保管也是有的。但是不上保险是不对的,你可以想单位提出来。若仲裁或起诉,单位有义务出示合同的。

回答3:

《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给劳动者造成损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是有效的。不参加社保是违法的。

回答4:

有效的。你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没有拿到合同和办理社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