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单位或学校证明,没有工作可能需要居委会证明。如果未满16周岁,没办过身份证,拿户口本就行了。
改名的理由可以是:1、名字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2、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重名。4、夫妻离婚后带孩子,需要改名。5、同一单位或班级有重名。6、因学籍名字跟身份证名字不一样。7、其他特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理由,就说平时间使用的是另个名字,但户籍名却不是,为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更名。
去派出所办理然后问那边的人员
到管辖派出所填表,公安分局主管局长签字,回派出所找户籍员修改即可。这是以前程序,现在不清楚。
咨询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