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和判决书上被告身份证号码和本人不符怎么办

2024-12-13 2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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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起诉书和判决书身份证号错误时,开庭时,犯罪嫌疑人可以更正身份证号码,不更正也不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处罚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回答2:

  首先,二者是同一人么?其次,必须一致法院才会受理。如果是曾用名的话,到派出所查一下常住人口基本信息。
  PS:你说的太不清楚了。假定是民间借贷纠纷,A价钱给B,B出具一欠条署名为C,那A起诉B要求还钱的话也只能起诉B,然后证明署名的C,就是B。不知道你明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