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是分税制财政体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十五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源,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自税收权限、税务机构和协调财政收支关系的一种制度。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划分中央、地方的支出范围。
2.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3.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
是 分税制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分税制
分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