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学或者更确切些用人口统计学的术语来给家庭下个准确的概念,那就是:家庭是一群由血缘和婚姻纽带连接起来的人。这些人生活在一个屋顶下,共同开支预算。当然这仅仅意味着理论上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家庭生活是与周围活跃的社会生活互相联系的,它要受当时经济、政治、文化及人们心理,信仰等变化的影响。无论在世人看来是多么独立的家庭,它实际上多多少少要反映出全部重要的社会现象,而反过来,所谓的“大世界”(即社会生活也必然要赋予家庭中人际关系所具有的特征,例如夫妻,父子关系等等)。
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影响下,随着国家对公民家庭物质福利的改善,家庭作为以父亲为首的经济生产个体的职能已经消亡,现在苏联人的家庭关系首先指的是人的关系,而不是指经济关系。苏联人普遍认为,夫妻子女间的情爱和共同利益是他们最关心的方面。
当然,迄今为止,经济在家庭生活中仍然还起着很大作用,它突出表现在家庭的物质利益和家庭成员的自助活动中。社会主义制度确保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因此其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夫妻共同管理家庭,共同分担家务劳动。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对于家庭与社会之间的责任和义务都有重新分配的必要。由于科技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苏联人民的衣、食、住、行状况,他们无需再花费更多的精力从事一些琐细的家务劳动,从而把大部份精力和时间投入从事社会性的创造活动。一般说来,家庭的建立和和睦幸福的确需要一定程度的物质条件,可这远远不是决定家庭幸福的唯一绝对因素。为了人们家庭安稳和谐,有必要首先清醒地认识幸福所包含的意义。为此,苏联社会学家V·波耶柯进行了测试,他把调查结果分为三类:
1.物质因素:一套公寓和物质福利优厚。
2.人的因素:夫妻间的相互理解,如对孩子的看法,有信心建立牢固的婚姻,共同的兴趣等。
3.其它因素:令人满意的工作,文化程度,好职位,社交范围等。
被调查的3220个列宁格勒市民中,有一半的人认为家庭幸福首先取决于夫妻间的理解,然后才谈得上其它因素。这次调查结果与苏联社会学家Z·杨柯夫1978——1979年与苏联《劳动妇女》杂志编辑部所做的调查一样,不论男女公民,在确定自己的家庭关系时都首先考虑相互的理解和体贴,双方互相尊重,第二是要能共同承担养育子女的义务,但是,由于男女生理,心理特征的差异,使女性比男性更为强调理解和信任的重要性,至于家庭之外的其它因素,男女均认为有一个满意的工作是必要的前题,女性侧重双方共度余暇,积极参加旅游,社交是巩固婚姻纽带有效的办法;男性更为珍视自我意识,行动自由和在社会上的个人名望及地位。
这样,由于男女愿望的差异和家务劳动,家庭生活所形成的独特性,就使得家庭成员之间必须了解自己在家庭生活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及所需承担的义务。而家庭成员怎样成功地处理好家务琐事,家庭关系又反映出其所处社会的成熟和完善程度。社会学家认为:一个完美幸福的家庭,既要满足其成员间婚姻和伴侣的本能的原始要求,又要使他们在自己子女身上体现出父爱或母爱,而与此同时通过大量日常共同的家务琐事渐渐获得正确处理夫妻关系的经验,从而去理解家庭幸福和爱情的更深的层次。
一对和睦相爱的夫妇所关心的不仅仅是自己,而是对方的需要,这样又提高了自己在爱人眼里的价值,取得了他或她的尊敬。跟潘约诺夫夫妇一样,成千上万和睦的男女由于共同的生活目标,共同的企望密切地联系起来,使他们能和衷共济,屡经磨砺而不动摇婚姻家庭的基石。社会主义制度下这样珍惜爱情,互相关心,爱抚下一代的夫妻关系正是现代苏联人生活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