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领取失业金属于骗保,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查到会让你退还工作后领取的失业金,单位因为不及时办理招工交社保,你因为入职后仍然领失业金,可能被罚款(情节严重的)
如果入职后单位交社保,失业金自动停发
如果不交社保,你继续领失业金,这期间单位如果给你补交社保,社保局会要求你退还多领的失业金
应该入职后单位去你领失业金的街道或者社保局办招工,把失业金停掉交社保
违反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没有。但是抽个时间去知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