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前按揭一套住房,现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房管局要求写原合同上夫妻二人名字,是否合理?

2024-11-23 15: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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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如下 :
1、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调解、还是法院判决?(好象不是法院判决),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话,你凭法院判决书到房管局应该可以只写男方的名字。不管是调解还是法院判决,去试一下。
2、如果产权证写上两人的名字,今后男方在产权变更中,凭离婚协议,女方无权主张这套房子的分割。
3、关于更名问题,分两种情况:
A: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产权抵押在银行。这种情况在抵押没有撤销之前,产证上的名字不能更改。
B:房子贷款已还清,银行抵押已撤销。这种情况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更改,你可以凭当时的离婚协议到房管局办理更名,目前情况可以免交契税(但可能要你原妻到场)。
我建议你要把“离婚协议”去做一个公证,对将来有好处。

回答2:

可以主张分割 按楼主所说该住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