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与剩余电流保护的区别?

2024-12-30 1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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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性质不同

1、漏电保护:是电网的漏电流超过某一设定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或发出 报警信号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

2、剩余电流保护:是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及电气设备损坏的一种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基本原理不同

1、漏电保护:用于井下电网的漏电保护原理,主要有以下几种:附加直流电源原理、零序电压原理、零序 电流原理、零序电流方向原理(也叫零序功率方向原 理)、谐波电流方向原理和附加中频电源原理。

2、剩余电流保护:其铁芯包绕了一电气回路的全部载流导体,在磁芯内产生的磁通在一瞬间都与这些导体电流的算术和有关;在一方向流过的电流假设为正(I1),则在相反方向流过的电流就为负(I2)。

在无故障的正常回路中I1 + I2=0,在磁芯内没有磁通,线圈内的电动势为零。接地故障电流Id穿过磁芯流向故障点,但却经大地或经TN系统的保护线返回电源。穿过磁芯的诸导体的电流因此不再平衡,电流差在磁芯内产生了磁通。

三、特点不同

1、漏电保护:发生漏电故障,如不及时保护,特别在煤矿井下有着严重的后果;可能导致人身生命的危险;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它可能提前点燃雷管;对于中性点接地系统以及系统有着较大分布电容的中性点不接地系统都有可能使电动机一相绕组烧毁。

2、剩余电流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在人体发生单相触电事故时,才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如果人体对地处于绝缘状态,一旦是触及了两根相线或一根相线与一根中性线时,保护器就并不会动作,即此时它起不到保护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漏电保护

回答2:

一样的,漏电保护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检测元件、中间放大环节、操作执行机构。

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是:
将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线路中,一次线圈与电网的线路相连接,二次线圈与漏电保护器中的脱扣器连接。
当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时,线路中电流呈平衡状态,互感器中电流矢量之和为零(电流是有方向的矢量,如按流出的方向为“+”,返回方向为“-”,在互感器中往返的电流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正负相互抵销)。由于一次线圈中没有剩余电流,所以不会感应二次线圈,漏电保护器的开关装置处于闭合状态运行。
当设备外壳发生漏电并有人触及时,则在故障点产生分流,此漏电电流经人体—大地—工作接地,返回变压器中性点(并未经电流互感器),致使互感器申流入、流出的电流出现了不平衡(电流矢量之和不为零),一次线圈申产生剩余电流。因此,便会感应二次线圈,当这个电流值达到该漏电保护器限定的动作电流值时,自动开关脱扣,切断电源。

回答3:

没区别,都一样。只是说法不同而已。

回答4:

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