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没有授权书的,只有有正规进货渠道的凭证(就是进货发票)也可以的,厂家没有相应法律支持任何诉讼请求。
授权书是由当事人预备,及赋与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项权力——当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现问题,以致不能打理他个人财务时,替他作出财务上之决定,如买卖物业、银行存支、交税及交其他单据。
授权书是可以即时生效,又或者可以指明有事故发生後才生效,直至当事人去世之时为止。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的话,当事人依然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财务。有法人授权书、委托授权书等等。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实施条例中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法条内容,可以认定如下几类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授权销售的来源和性质
1、授权销售的来源
授权销售,属于垄断性销售,是计划经济的衍生。在计划经济时代,因为商品稀缺,对多数商品实行了专销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对物质需求进一步上升,垄断性的专销方式,不仅大大阻碍了商品的流通,更成为垄断性暴利的来源。。
目前,我国对于大多数商品,都采取了自由贸易方式,仅有电力、自来水、煤气、汽油、香烟、药品的等少数几个品种实行了专销,,而其中,实行价格管制的更加少。比如香烟、药品等,只要有销售资格,并不需要厂家的授权,售价也不受限制。因此,某种商品,厂家在取得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后,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后续产权拥有者,只要国家没有限制该产品的销售渠道,只要经营者拥有经营资格,是可以选择再次出售的。
2、授权销售的性质
厂家授权销售,属于一种对产品来源的认可,是销售方取得市场信任度的一种方式。。。销售者的货源,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来源于厂家,一种是来自厂家以外的各级中间商。销售者购买商品取得的文件证明,也是这样分为两种,一种是厂家的出货单,能够证明该产品来源自厂家。。另外一种是中间商的出货单,证明该产品来源于中间商。
当销售商,取得厂家直接授权后,虽然进货证明是中间商的,但是可以向客户证明自己的货物来源于厂家,而不需要中间商进行再次证明,以此提高客户的信任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授权
算违法,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在没得到润滑油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男子黄某一直销售多种品牌的润滑油。3月7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机关指控黄某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润滑油金额达760多万元,另被扣押62万元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黄某辩称,这些商品虽未经过授权,但都是从外地购进的正品。
1976年出生的黄某是广东人,被抓前一直在经营一家销售润滑油的公司。去年4月28日,他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7日,他被押上了法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9年11月至2013年4月期间,黄某在没有取得嘉实多、壳牌、美孚等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多次从广州市广园中路镰泉汽配城和南宁市其他同行处购进假冒嘉实多、壳牌、美孚等商标的润滑油,然后在南宁市望州路万里国际汽配城的店铺内销售。
经鉴定,黄某销售假冒嘉实多、壳牌、美孚商标的产品金额达760多万元。公安机关还从黄某租用的店铺和仓库内扣押了大批上述品牌的润滑油,货值62万多元。
庭审中,黄某辩称所销售的润滑油金额没有760多万元,起诉书上把他所销售的机油格、空气格等其他费用也计算在内了。
此外,被扣押的60多万元货物是从跨地区的经销商处购进的,90%都是正品。同时,黄某的辩护人也称,虽然黄某没有得到授权,但是不能排除他从其他代理商那里购进真品货,并认为被扣押的60多万元货物中只有19万多元是假冒产品。
公诉人认为,黄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未获授权销售 男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诉
不违法,没有授权书的,只有有正规进货渠道的凭证(就是进货发票)也可以的,厂家没有相应法律支持任何诉讼请求。
授权书是由当事人预备,及赋与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项权力——当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现问题,以致不能打理他个人财务时,替他作出财务上之决定,如买卖物业、银行存支、交税及交其他单据。
授权书是可以即时生效,又或者可以指明有事故发生後才生效,直至当事人去世之时为止。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的话,当事人依然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财务。有法人授权书、委托授权书等等。
如果你是卖家,有正规的进货发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也说了公司不允许在网上销售,你要担心的是公司会想办法找到你的货源,切断货源你还卖什么呢。而且你的上一级货源也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相应的处罚。可不能只看眼前利益。建议是撤掉网络链接或者换个可以网销的品牌做。
你的商品进货的地方是正规的吧,有正规进货凭证吧(就是进货发票)。那就没有什么问题的。没有,没有授权书的,只有有正规进货渠道的凭证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