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过结婚证后补办户口本不会显示已婚。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民的婚姻状态等资料是不会自动更改的,需要公民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的,若没有申报情况下是不会自行更改婚姻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当事人可以带着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未婚证明(或者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2,如果经核实,确属派出所工作人员失登记误造成的,对方会给予更正。
二,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2)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带户口本,身份证,社区居委会证明到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然后带户口本,身份证,单身证明到派出所更改婚姻信息。
找民政局,公安部的户籍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