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由于对方没钱赔偿。可以卖车么?谢谢好心人了

2025-01-04 23: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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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主要原因是对方车连交强险都没有。事故发生后,你的车经过市物价局作价修车费用10.8万,物价局建议报废。
  1.对方没保险只能他个人买单,也就是说10.8万元的大部分要面包车出,可一部面包车也值不了多少钱,所以他说没钱是拖你,顶多你要求交警把他的面包车扣下给你卖,除非你告他上法院强制执行赔钱,不过一般也很难执行。
  2.保险公司不承认车报废需要打官司才能报废,这个事我朋友也遇到过,的确现实是这样的,但打官司很麻烦,特别是没有关系的话。
  3.是否可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代位理赔全部损失,这个好像不大可能,“事故责任出来后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这里问题出来交警也认定了,你想别人撞你有理由让你自己出钱吗,保险只要按交警认定部分赔偿你。
  4.现在有人收车连带保险(事故只处理到事故报告出来),之后的事情全权由他负责(由于我车全险对方主要责任还没有保险所以基本只剩下要钱的事情),这样卖的话写协议把车卖给他,之后的事情不管有什么都与我无关,由他负责,签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这个问题必须咨询当地有处理相关经验的律师才能给你答案。
  个人认为是可行的,协议写清楚本车自协议签定之日起所有该车协议前,协议后所发生的任何未处理完的事,以及涉及需要赔偿的费用均于车主无关,在未过户前因本车产生的任何责任及赔偿费用由对方(买你车的人)负责。协议必需不违背相关法律,否则视为无效(所以最好别自己处理,交律师一起办稳妥些),还有就是需要公证备案,看来很麻烦,没办法,你这本来就是不省心的事,耐心处理,早日解决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1、事故现场
(1)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2)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2、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3、发出警示
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护理伤者
切勿移动受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着火、有毒物体渗漏),因为您的移动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伤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则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确实懂得怎样护理伤者;不可给伤者喂任何食物或饮料。
5、防止危险
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