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民法中关于民事行为的题目,高手来帮忙~~

2025-01-05 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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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呵呵,昨天的知道中我回答过一个这样的问题。无效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的要件不足,意思表示缺乏的或者不合法的。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民事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等;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指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如重大误解的合同、显示公平的合同。
效力待定指可以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成立的,比如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1中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2中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方要挟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如果合同孙和国家利益则是无效的。
民法的精神是促进交易的,后制定的《合同法》要比早制定的《民法通则》更能体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