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公告是怎么办理的?需要原告付费吗?

2024-11-23 23:37: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公告送达费用是由原告方承担的,当原告胜诉时,判决时候法院会把这个费用算上的,由被告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1)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2)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3)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回答2:

(1)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2)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3)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回答3:

法院公告是由法院所发的一种通知性文告。应该不需要原告付费。

回答4: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登报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上操作,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    ,想了解详细些不妨统一去知道了解下

回答5:

当然得给钱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