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可以书面提出离职,立即走人。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常规下:
1、你已经填写过了转正申请也已经通过审批,说明你是正式员工,已经结束了试用期。
2、按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转正后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
但是:
1、由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法在先,你可以随时离职。
2、由于公司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双倍工资赔偿(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建议:
1、一般情况下你上学的话公司不会给提你什么条件会让你离职。
2、如果公司不让你离职,你可以以公司不签合同侵犯员工利益为由,申请仲裁,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双倍补偿。同时你也可以以此为条件与公司谈判。
3、离职做好工作交接。
1、你是否已经毕业,如果已经拿到毕业证书正式入职的话,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鉴于你的情况不要也罢;
2、既然没签合同,你可以随时离职,不必有任何担心,这一点有劳动法做支持;
3、转正申请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1、所谓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离职这一条对劳动者来说没有什么实际的约束力,单位不能克扣你劳动所得,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应支付你在职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3、如果你不想跟单位搞得太僵,还是去协商吧,应签合同未签的违法后果是你谈判的砝码
没有办正式的转正入职手续就是在试用期,试用期只要通知用人单位随时可以离职。你现在可以拔腿就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