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司法改革的精神,除审判一线外,都属于司法行政人员。
2、司法改革正式推开后,会让各类人员自主选择一次,是愿意去审判岗位,还是去行政岗位。
3、审管办理论上来说肯定不算是审判岗位,也就不存在法官助理。但是目前法院司法改革还在试点,机构也没有统一,例如审管办,有的地方归在审监庭,有的机构列的审监二庭,有的机构列的审管办。
4、司法改革后,法院人员全部从基地法院选任,那么,基层法院原来的法官助理,会不会被那些目标是省高院和中级法院的人员挤掉?导致长期被助理?打个比方,有个人本来要进省高院的,现在不能直接进了,只能从基层法院进,先当助理,在当法官,在到中院,在到省院,每年就那几个名额,怎么搞?
5、法院司法改革,看上去很美好,先看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