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是违法行为,罚款直到拘留。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3、《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案例:故意划伤他人轿车 西安一车主被判罚金1万元
停车不当影响他人车辆通行,自己的车被路虎车主脚踹后,张某拍下对方车牌号,并用钥匙在对方车门、引擎盖等处乱划。近日,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被雁塔区法院判处罚金1万元。
今年5月23日晚9时许,张某将轿车停放在高新区某小区地下车库门前的路边上。因为认为张某的车挡住了自己的路,驾驶路虎车的杨某路过时用脚踹了张某轿车的右侧车门,双方因此发生口角,经疏导杨某驾车离开。
为了报复杨某,张某用手机拍下路虎车车号,并前往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这辆车,用钥匙将路虎车的车门和引擎盖等处划伤。经鉴定,车辆损失价格为9000元。5天后,张某被抓获。
雁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如实供述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近日,雁塔区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罚金1万元。
参考资料:人民网-故意划伤他人轿车 西安一车主被判罚金1万元
如果车主执意要让你朋友负责人的话,那你朋友肯定会被请去警察局,会要求你朋友赔钱加道歉还要被拘留一些日子。 所以希望车主别追究太深吧! 希望能帮到你!
不会立案的,放心,都扣了工资了,车划花了,再喷漆就行了。
后果手剁掉 !! 不管什么原因划别人车这种行为很喽很恶心 希望划车狗都不得好死
别听他们瞎吹。怎么可能被拍到。拍到也不要承认。车划了是你朋友客气,应该直接敲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