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 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 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担保人在做担保时注意的有:1.多考察贷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2.为他人担保前,应视察对方是否有还款能力、良好的还款意愿;3.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你要注意你是连带保证人还是一般保证人,两者承担的责任不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承担的就是连带责任了。所谓的连带责任就是债务到期,债务人没有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你承担全部责任。一般保证,只有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而仍无法获得清偿后才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