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什么增加记贷方?进项税增加记借方?

2024-11-27 1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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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应交税费科目是一项负债科目,贷方表示负债增加,借方表示负债减少。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是指可用来抵扣应交税款的项目,这个项目本质上与缴纳税款类似,进项税增加,可直接抵减应交的税费,导致对国家的负债减少;所以进项税额的增加记在借方。而销项税额, 是指应缴纳的税款,实际上还未缴纳,销项税额的增加,引起对国家的负债(应交税费)增加,所以负债增加就记在贷方。

回答2:

应交税费是一个负债类科目,即,发生销售时,增加一笔负债,该笔负债到下月初要在规定时限内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负债类科目金额增加计入贷方,金额减少计入借方。
当进项税时,可以抵扣销项税,即从销售发生的增值税中扣除相应的经过发票认证的进项税额后,再交纳剩余税款,所以,进项税记入借方,销项税记入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