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计算日期、计算方法和时间相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大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开始计算利息。毕业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还贷。学生毕业年度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与一般中长期贷款按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一次。每年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前,最后一年到期的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贷款利息根据实际天数按年计算。生源地贷款的贷款利息按央行基准利率计算,利率不上浮。
利息=本金X利率X天数(从利息计算起的那天到实际还款期日的天数) 。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计算方式:
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计息,到12月20日,共111天。
利息=本金*(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年利率/360)。
毕业次年:利息=本金*(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年利率/360)。
毕业第三年:利息与毕业次年的利息一致,然后开始等额还本。
毕业第四年至到期:每年的利息计算时扣除已还的本金。
注:
1、如果贷款逾期不还不仅会产生不良信用,还会产生罚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罚息为基准利率的130%,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算罚息。
2、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不会产生复利,只按贷款金额计算利息。
3、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不会计算未满期阶段的利息。
利息=本金X利率X天数(从利息计算起的那天到实际还款期日的天数) 360比如说2012年7月毕业,7月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到2012年12月20日支付毕业第一年的利息今年利率为6.8%。利息=6000x6.8%x172/360=194.93按时支付第一年的利息。到了2013-12-20时,利率没有上升的话,利息=6000X6.8%X365/360=413.67读书期间不算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的。生源地毕业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支付利息。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支付利息就可。宽限后开始等额还本。如果在毕业前还清,那只需还清本金就可以了,但是需要一次性还清的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计息,到12月20日,共111天。利息=本金*(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年利率/360)*111=?
毕业次年:把上面的111天换成365天或366天(如果是闰年)
毕业第三年:利息与毕业次年的利息一致,然后开始等额还本。
毕业第四年至到期:每年的利息计算时扣除已还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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