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2024-11-27 17:13: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回答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什么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中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划分具体份额,由各方对整个财产享有所有权。如果男女双方之后发生离婚的情形,则在离婚时划分财产份额,一般确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若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确定婚前财产也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的,那该婚前财产也变成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也会归夫或妻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与人指明只赠与给一方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好处在于男女双方均可以处置,且处置的目的是为了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还需要双方的意见一致方可实施。如果处置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共有人的一致意见,该处置行为存在以后可能被撤销的风险。

回答3:

具备以下条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3、夫妻财产的来源为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答4: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现在仍然有很多人认为,夫妻关系存续超过一定年限,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该条规定已经因与后来新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冲突而失去法律效力。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结婚时间长短,都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

回答5: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