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另一个回答中说到过有关末位淘汰制。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你的问题的核心是否合法。关于末位淘汰自身,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因为在相关法律中并无禁止性条文,按照法无禁止的原则,可以认为末位淘汰自身并不违法。这属于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事务。
但需要强调的是,末位淘汰是否违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企业依据末位淘汰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就涉嫌违法。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企业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问题在于,末位并不能代表就不能胜任,因为根据末位淘汰的规则,即使员工都胜任工作,也有一个人因为是末位而被淘汰。这样就可能出现员工胜任,而被解除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因此,你公司做法违法。至于你最后强调的是事业单位,需要明确下,你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就属于工勤人员,是适用劳动法的。但如果你属于事业编制人员,那么不适用劳动法。单位采用末位淘汰也不存在违反的问题。
三金润滑油为您回答,希望采纳。谢谢
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只不过根据劳动法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并给与一定经济补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