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辞退我是否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2024-12-15 23: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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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2月份你不同意调入营销部门,公司不能对你强行调动,因为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也不能以你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但是你当时同意了公司的调动,现在你没出业绩,公司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与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以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在你没出业绩的情形下,公司必须先对你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没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把你辞退的话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赔偿金,按双倍标准赔偿。

回答2:

1.可以要求。
纠正你一下:是经济补偿而不是经济赔偿!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除上述情形之外解除劳动关系的,均为违法解除。

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请查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回答3:

这属于改变劳动条件
如果被辞退 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给补偿金 且按双倍标准赔偿

回答4:

是的,可以。一年赔一个月,满半年的话超一年计算,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即为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