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学生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
在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开展此次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活动过程:
主持人甲: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主持人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厂、学校、商店要正常地进行工作,就要有各种规章制度,我们的国家要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使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就要制定法律。
主持人合:今天我们欢聚一堂,看一看同学们是否知法、懂法,还要看看同学们会不会在实际情况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的主题是“法律在我们身边”。
主持人甲:前段时间学校的领导为我们安排观看了《关爱明天》的青春自护的教育片,而后又请来了我们的法制学校的校长——晁征荒叔叔给我们上可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今天的班队课,我们要检查每个队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
主持人乙: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主持人甲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我们中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乙:大家说我们班的法律小专家是谁?( ) 等会儿,有些问题我们还得向她请教。
小 博 士:同学们好!同学们,我也问你们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学法?
小 队 A:我们小学生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B: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根据法律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C:如果不学法,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就可能糊里糊涂的干违法犯罪的事。
小 博 士:大家回答的很好,但你们知道吗?我们学法律,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应知法、学法、用法。
主持人甲:大家回答了小博士的问题,看看大家是否能回答我们主持人的几个问题。
1、我们法律规定父母和儿童的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小 队 A:保护被监护人身体的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主持人甲:其他同学有无补充?
小 队 B:还有对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儿童有抚养的义务。
主持人乙: 2、 法律知识知多少
A、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 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2)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 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 特殊保护 B、 特殊关注 C、 特殊照顾 D、特殊援助
主持人乙: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张涛给旁边的同学讲了个笑话,结果引起大笑,请问张涛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小 队 A:是违法,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
小 队 B:是违法,向国旗致敬,既表达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仰,又凝聚着我们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情感。
小 队 C:是违法的,向国旗致敬,也是履行法律所赋予我们的光荣义务。
主持人甲:请小博士评定一下
小 博 士:我国国旗法第13条中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向国旗肃立致敬。
主持人甲:下面我们来看一则小品《偷自己家的钱》
表 演:小品内容:一学生为打游戏而去偷家长的钱,被老师发现,进行教育。
主持人乙:父母班车养活儿女日夜操劳,辛勤劳作,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当儿女的应该敬爱自己的父母,珍惜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主持人甲:我们下面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请小博士解释一下。
小博 士:我国《刑法》第151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同学们打游戏是学校禁止的,要不应该为打游戏机去偷钱、偷盗,一旦养成习惯,会害了自己一辈子,也给家长带来痛苦,给社会带来危害,同学们,要当心啊?
主持人乙:谢谢小博士的金玉良言
主持人甲:下面我们来听一则故事,看看这小偷是怎样成为大盗走上犯罪道路的?
讲 故 事:内容:一青年,从小贪吃,从小偷小摸开始,对老师家长的教诲不听,逐渐成为大盗的过程。
主持人乙:同学们,听了这一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吗?
队 员 A:我以后再也不贪吃零食,不乱花零用钱了。
B: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C:小偷小摸的行为是损人利己的可耻行为,发展下去定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既害国家、害人民,也害自己,只有为人类的幸福而贡献自己力量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主持人甲:思品书41页一段话
小 博 士:法律常识42页中的一段话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乙: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主持人甲: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
如果你是小陈,该这怎样做?
(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乙、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
小周就这样算了吗?他会怎样做?
(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主持人甲:我们身边常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如1、发现有人跟踪怎么办? 2、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 3、当有人公然抢劫你的物品时,应采取怎样的自卫措施?4、小伙伴溺水后怎么办 分组讨论:选其中的一题
(1、发现有人跟踪怎么办?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不要单独到荒凉、偏僻 、灯光昏暗的地方。
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尾随者!
向路上大的机关单位求救,如去机关单位的值班室;向身边的大人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为此, 生活中要多观察、记住家庭、学校周围的环境特点,尤其应熟悉派出所、治安岗亭、部队营区、大机关单位的地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这些地方得到帮助。
2、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中小学生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的事时有发生。所谓匿名信、匿名电话是指来信者来电话者未署未讲真实姓名,或根本不署不讲姓名,不让收信人接电话人知道他的姓名。其内容多是辱骂、恐吓、挑拔、攻击、骚扰或提出不正当的要求。匿名信、匿名电话会扰乱收信人、接电话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造成注意力分散,精神紧张,身心受到损害。遇到这种情况,采取的态度和方法是:
1.保持镇静:既然来信来电话是匿名,说明对方不敢暴露其真实身份,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否则何不大大方方,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身份呢?所以收信(电)者,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同时,对来信来电中提出的无理要求,坚决加以拒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让步。
2.分析可能: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从来信者的笔迹特点,从来电者的音色音调、口气口音、语言特征等各方面去考虑。再想一想,先前和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窄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3.设法弄清:当确认又是某匿名人来电话时,你不要急于撂下电话,而是用对话方式稳住对方。同时,示意身旁的人,用就近的电话向电话局服务台查询,可以得到匿名电话的号码。在得知对方电话号码后,就会知道他(她)所在的地区、单位或住所,进一步追踪调查,一般就可以真相大白。
4.及时报告:报告老师和家长,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民警,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电话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
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3、当有人公然抢劫你的物品时,应采取怎样的自卫措施? 中小学生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报警时,应确认对方是110报警台后再述说。尽量明确地告知出事地点、坏人的人数,是否有武器和交通工具的种类等细节,还要留下联系办法。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4、小伙伴溺水后怎么办?每年,因游泳发生意外死亡的事故不在少数,其中大多数是由于溺水后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应该回怎样救护呢?
1.要大声呼救成年人前来救人。因同学们力气小,即便是水性好,在水中救人也很困难。
2.要救人,最好是携带救生圈、木板等漂浮物去救人。要注意,不要被落水的同学把你紧紧的抱住,否则会双双下沉。
3.也可在岸边用长竹竿或绳子投向落水者,让他抓住,拉上岸,以协助其自救。
4.岸上抢救。让溺水者平躺,头偏向一侧,协助其将口、鼻内的泥沙和水吐出来。假如呼吸很微弱或已经呼吸停止,要马上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在胸部正中进行压挤,帮助心脏恢复跳动。经过2O~3O分钟的抢救,也许会醒过来,眨眨眼睛或出现微弱的喘气。
5.情况严重的,应在救人开始就拨打“12O”急救电话,请医生来现场救护。不要一救上岸就急着送医院,这样有可能死在)
主持人:同学们,如果碰到以上情况,一定别慌张,要冷静,要思考,要想办法求助、求救。
队员A:主持人,我们心里总有许多的问题,有的不想告诉父母,也不想让老师知道,有的老师也不能很好的解决,哪些人能帮助我们?
主持人甲:给知心姐姐写信呀!
表演:五学生以书信的形式问知心姐姐,父母不让上学怎么办?
另一学生抢演知心姐姐回答。
主持人乙:同学们,我们如果心里有什么心结,一定要告诉同学、老师、家长,还可以书信、电话的形式去讲给知心姐姐听。
主持人甲:请听快板:自我保护篇
主持人合:同学们,法律的作用很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知道了发法律知识,才能守法,才能保护自己,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长大后报孝祖国都非常重要。
5、辅导员讲话:同学们通过这次大队活动,知道了不少的法律知识,体会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作为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一是要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法律知识,长大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
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小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小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事是这样的
以前在各大学校里都流传着这么一个恐怖故事
说是A校有不干净的东西 每当十五的时候 学校门口的鲁迅像的眼睛就会动
所有教学楼都会停电
楼梯会从原来的13阶变成14阶
实验室的水龙头放出来的水会变成红色
还有1楼尽头的那个厕所只要有人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
于是 一群不信邪的孩子们约好15那天去探险
晚上12点 他们准时来到了那所学校的门口
鲁迅像的眼睛望着左边 他们记下了 生怕出来的时候记不得有没有动过
他们来到了教室 打开开关 咦 不是亮着的么?
“骗人。”一个男孩发出抱怨
“再看看吧。”
来到了楼梯口 “1 2 3...13没错阿 是13阶阿?”
孩子们有点怀疑传说的真实性了
于是他们又来到了实验室 水龙头打开了 白花花的水流了出来
“真没劲阿 我们白来了!”
刚开始的刺激感都消去了一半。
最后 他们来到了那个厕所
女孩子虽然口上说不相信 可是还是不敢进去
于是让刚刚很拽地说不怕的小C进去
看了表 1点整
2分钟后 男生出来了
“切 都是骗人的”
孩子们不欢而散。
出门时 一个看门人发现了他们 喝斥他们怎么可以那么晚还在学校逗留。孩子们撒腿就跑
小B特地注意了一下门口的石像 没错 眼睛还是朝左看得
“骗人的”他嘀咕了一声
“喂 小B么?小C昨天晚上和你们一起出去玩 怎么还没回来?”第二天早上 小C的妈妈打电话过来询问。
小C也没有去学校上课
孩子们隐约感到不对了
于是 他们将晚上的探险之事告诉了老师和家长
大家在大人的陪同下回到了那个学校。
“什么? 我们的鲁迅像的眼睛一直是朝右看的阿。”校长听了孩子们的叙述 不可思议的说。
“可是我们昨天来的时候是朝左看的阿”
出门一看 果然 是朝右看得...
“可是昨天的确有电阿”
“昨天我们这里全区停电...你们怎么开得灯?”
“还有楼梯!”孩子们迅速跑到楼梯口
“1 2 3...12?”
“我们的楼梯一直是12阶的。”
“不可能!!!”
“还有实验室”一个孩子提醒道
“对 实验室”
一行人来到实验室 就在昨天他们开过的那个水龙头下 有一摊暗红色的痕迹。
“是血迹。”
“那...小C昨天还去过那个厕所...”大家都感到了一阵莫名的恐惧
“走 我们去看看”校长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
推开门...
小C的尸体赫然出现在大家的眼前
因为惊恐而睁大的双眼
被割断的喉管血淋淋的
内脏散落在已经干掉的水池里...
“阿...”小C的妈妈当场昏了过去
几个老师马上冲出去呕吐...
小B也被吓得目瞪口呆
在他晕过去的前一秒钟
他瞥见小C的手表
指针停在了1点...
就是小C进去的那个时候...
顺便说一下 他们去探险的那天晚上 并没有门卫...
将此贴转向5个以上的论坛不会魔鬼缠身且能实现一个愿望 。
不回帖者晚上凌晨过后往往......
对不起,我很不情愿,但是......请各位原谅
不违法,可是这位同学素质不好。
不违法,只是影响了整体气氛,didi
法律讲证据!违法的事很多,定罪的很少。。。。 别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