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是什么

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是什么
2024-11-03 12:53: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安全事故的三大因素:人、环境、管理。

  2. 交通事故的三大因素:人、车、路。

  3. 食品事故的三大因素:生产规模太小而且分散、假冒伪劣和不安全食品概念无区分的因素、消费者和媒体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维权意识薄弱的因素。

事故:

事故(Accident),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是一种无法预估的、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事件。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一般方法有两种:

1、经验式的实用主义的上行分类方法,由基本事件归类到事件的方法。

2、演绎的逻辑下行分类方法,由事件按规则逻辑演绎到基本事件的方法。

回答2:

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是要依据发生事故的原因来决定因素的。

一、安全事故发生“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1、安全意识不强,麻痹思想、马虎草率行为;

2、不使用或不当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着装;

4、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5、从事自己不熟悉的工作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机具;

6、工作时精力分散,闲谈打闹嬉戏,图方便走捷径;

7、对从事的作业安全隐患心里无底,安全措施没有掌握,没有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8、身体状况不佳,心理异常。

(二)、环境因素

1、不整洁的工作环境,噪音、烟雾、粉尘、震动、高温等;

2、材料和工具堆放混乱无序;

3、作业环境高噪音、浓烟雾、浓粉尘,昏暗视线不良,通风不好;

4、多工种交叉作业,指挥无序,相互干扰,其他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危险指示标志不清晰、不全或错误。

(三)、管理因素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全;

2、各级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违章指挥;

3、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生产检查没有进行或存在形式主义;

5、对员工反映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

6、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没有反馈或置之不理。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

《职业道德与安全行车知识》上注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有人、车、路和环境等,但人的因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

1、生产规模太小而且分散。我国有一亿多农户进行分散、非规范化生产,包括所有的初级农产品,鸡鸭鱼肉奶蛋等。另外,我国四五十万的生产加工企业,其中绝大部分规模过小。比如"瘦肉精"问题就是因为养猪是非常分散、无法监控的因素所致。

2、假冒伪劣和不安全食品概念无区分的因素。有很多假冒伪劣食品实际上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危害,哪怕是潜在危害。那些会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危害甚至潜在危害的不安全产品,只占假冒伪劣食品的极小部分,比如用工业甲醇兑制白酒导致失明甚至丧命,三聚氰氨造成大量婴幼儿的泌尿系统结石,以及这次台湾的塑化剂。

除却这些假冒伪劣中的不安全食品,更多的诸如上海的"染色馒头",就是用了政府批准的柠檬黄来造假玉米馒头,柠檬黄本身是安全的,但声称是玉米馒头,却没有玉米,以此来冒充。同类还有假鸡蛋、染色花椒等等。

3、消费者和媒体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维权意识薄弱的因素。各部门监管力度加大,以致一些长期存在,而一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曝露出来,比如双汇"瘦肉精"事件。他从技术角度说:"现在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发达国家是不需要这样强度的监管,而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没有这样的能力和资源来加强监管。

四、医疗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

1、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欠缺,是造成医疗事故的重要因素:

医务人员不按医疗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医疗活动;不按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规范所规定的方式、步骤、要求开展或实施各种技术操作;不能忠实地履行应尽的各种职责义务是其突出表现。如病史采集不详而漏诊糖尿病,使用葡萄糖制剂,导致病情恶化;体检不细,特别是外伤患者遗漏伤情,贻误最佳治疗时机;病历书写敷衍了事,应该记录的事项不记录,检验报告单丢失、医学影像学资料保管责任不明确,出现医疗纠纷时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忽视告知义务的履行,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特殊检查、治疗不告知、不让患方签字;对死亡原因有疑点不积极争取进行尸体解剖,出现医疗纠纷时空口无凭,举证不能导致败诉。

2、医务人员的诊疗处置措施不当是引发医疗事故的因素:漏诊漏治、误诊误治、用药不当、错误操作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结果最为常见,表现为3个特点:引发纠纷和事故的往往不是疑难问题,而是一些显而易见的常规性问题;高发时段多在周末、节假日及上下班时间,尤其是夜间会诊不及时的情况下多发;低年资医务人员群体因经验不足、考虑不周容易发生。妇产、骨外、普外科是高发科室。骨科最常见的是内固定物固定位置不当,导致骨折延期或畸型愈合或固定物折断;产科中最常见的是由于产式选择不当引发的医疗事故,如未正确选择剖宫产导致胎儿窘迫、缺氧已成为脑瘫患者纠纷的主要因素。

3、医德不高、责任心不强和管理不到位是引发医疗事故的根本因素:医疗行为本身的高风险性、复杂性决定了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这并不意味医疗事故不可规避。医德问题始终是做医生的首要问题,责任心归结起来也是医德问题。医德不高,责任心自然难强;管理松懈,各项规章制度自然难以真正落实。医德和医术是相辅相成的,医德不高的人很难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和素养,成为一名称职的医生,这样的医生往往是医疗事故的“多发户”。

五、触电事故发生的“五大因素”:

1、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如:触及带电的电气设备及裸露线、开头、保险等
2、无保护性的线路或地线接触不良
3、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器维修
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电器
5、缺少电气危险警告标志



回答3: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

:1.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

2.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_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等。

3.管理上的缺陷。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

4.环境上的原因。

回答4:

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是要依据发生事故的原因来决定因素的。
一、安全事故发生“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1、安全意识不强,麻痹思想、马虎草率行为;
2、不使用或不当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着装;
4、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5、从事自己不熟悉的工作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机具;
6、工作时精力分散,闲谈打闹嬉戏,图方便走捷径;
7、对从事的作业安全隐患心里无底,安全措施没有掌握,没有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8、身体状况不佳,心理异常。
(二)、环境因素
1、不整洁的工作环境,噪音、烟雾、粉尘、震动、高温等;
2、材料和工具堆放混乱无序;
3、作业环境高噪音、浓烟雾、浓粉尘,昏暗视线不良,通风不好;
4、多工种交叉作业,指挥无序,相互干扰,其他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危险指示标志不清晰、不全或错误。
(三)、管理因素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全;
2、各级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违章指挥;
3、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生产检查没有进行或存在形式主义;
5、对员工反映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
6、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没有反馈或置之不理。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
《职业道德与安全行车知识》上注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有人、车、路和环境等,但人的因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
1、生产规模太小而且分散。我国有一亿多农户进行分散、非规范化生产,包括所有的初级农产品,鸡鸭鱼肉奶蛋等。另外,我国四五十万的生产加工企业,其中绝大部分规模过小。比如"瘦肉精"问题就是因为养猪是非常分散、无法监控的因素所致。
2、假冒伪劣和不安全食品概念无区分的因素。有很多假冒伪劣食品实际上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危害,哪怕是潜在危害。那些会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危害甚至潜在危害的不安全产品,只占假冒伪劣食品的极小部分,比如用工业甲醇兑制白酒导致失明甚至丧命,三聚氰氨造成大量婴幼儿的泌尿系统结石,以及这次台湾的塑化剂。
除却这些假冒伪劣中的不安全食品,更多的诸如上海的"染色馒头",就是用了政府批准的柠檬黄来造假玉米馒头,柠檬黄本身是安全的,但声称是玉米馒头,却没有玉米,以此来冒充。同类还有假鸡蛋、染色花椒等等。
3、消费者和媒体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维权意识薄弱的因素。各部门监管力度加大,以致一些长期存在,而一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曝露出来,比如双汇"瘦肉精"事件。他从技术角度说:"现在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发达国家是不需要这样强度的监管,而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没有这样的能力和资源来加强监管。

四、医疗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
1、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欠缺,是造成医疗事故的重要因素:
医务人员不按医疗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医疗活动;不按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规范所规定的方式、步骤、要求开展或实施各种技术操作;不能忠实地履行应尽的各种职责义务是其突出表现。如病史采集不详而漏诊糖尿病,使用葡萄糖制剂,导致病情恶化;体检不细,特别是外伤患者遗漏伤情,贻误最佳治疗时机;病历书写敷衍了事,应该记录的事项不记录,检验报告单丢失、医学影像学资料保管责任不明确,出现医疗纠纷时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忽视告知义务的履行,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特殊检查、治疗不告知、不让患方签字;对死亡原因有疑点不积极争取进行尸体解剖,出现医疗纠纷时空口无凭,举证不能导致败诉。
2、医务人员的诊疗处置措施不当是引发医疗事故的因素:漏诊漏治、误诊误治、用药不当、错误操作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结果最为常见,表现为3个特点:引发纠纷和事故的往往不是疑难问题,而是一些显而易见的常规性问题;高发时段多在周末、节假日及上下班时间,尤其是夜间会诊不及时的情况下多发;低年资医务人员群体因经验不足、考虑不周容易发生。妇产、骨外、普外科是高发科室。骨科最常见的是内固定物固定位置不当,导致骨折延期或畸型愈合或固定物折断;产科中最常见的是由于产式选择不当引发的医疗事故,如未正确选择剖宫产导致胎儿窘迫、缺氧已成为脑瘫患者纠纷的主要因素。
3、医德不高、责任心不强和管理不到位是引发医疗事故的根本因素:医疗行为本身的高风险性、复杂性决定了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这并不意味医疗事故不可规避。医德问题始终是做医生的首要问题,责任心归结起来也是医德问题。医德不高,责任心自然难强;管理松懈,各项规章制度自然难以真正落实。医德和医术是相辅相成的,医德不高的人很难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和素养,成为一名称职的医生,这样的医生往往是医疗事故的“多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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