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护师的时间怎么算,中专毕业是按照毕业的算,还是拿护士资格证算

2024-11-26 11:49: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中专毕业是按照取得中专学历的时间算。

参照《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九条,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照《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照《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扩展资料

参照《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五条,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药、护、技师: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照《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 预防医学、护理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回答2:

护师考试的时间一般是按照毕业的时间算。
报考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回答3:

报名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1年度护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回答4:

应该是参加工作算 我就是参加工作3年考的护师 专科

回答5:

是按毕业时间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