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对方私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纠纷
看你现在想主张什么?是强制要求继续履行该合同?还是解除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目前看选择第二种更合理,对方一没下落二无继续承租之意。
损失赔偿先看合同中有无约定。
你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对方私自中止合同或违约(不交四月房租)就可以兑现该违约金。
但如果这1800元不够弥补你的损失的,比如你说还要14400元门面费用,你可以适当主张增加赔偿。
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首先,你要确定能找到乙方,就此类事件,个人认为,就算你想私下解决,也不好做,当然诉讼是很烦琐,但如果私下解决不了还是应该诉讼解决。你可追回的有实际出租时间的房租,还有房中被乙方拿走的属于你的物品,当然还有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