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如果当月开错的话,可以马上就作作废处理,而如果是隔月发现发票开错的话;就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红处理了。
1、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错作废: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发票----作废;作废完成后开具正确的发票即可;
2、增值税专用发票隔月冲红: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销售方申请----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输入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下一步----确定----打印后该张隔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冲红冲掉了。
冲红完成后开具正确的发票即可。
3、普通发票处理方法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楼上几位的说法已经过时了,对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今年多了很多新规定的
1.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发票,则A公司可以当月作废该发票,重新开,你公司正常入帐就是了。
2.如果发票已经跨月,则要分几种情况
A.发票未超过90天,由B公司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他所属国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将通知单给A公司,这样A公司可以开红字冲减收入,再开正确的给你公司。(这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的,但是由于B公司已经不和A公司往来,很多情况写也不原意配合做这么麻烦的工作,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根据补充通知的解决方法如下)
B.发票未超过90天,你公司开具《拒收发票说明》,写明由于A公司开票错误,拒收此发票。A公司凭你的《拒收发票说明》到所属的国税局去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冲减输入。然后可以再开正确的发票给你公司。
C.发票超过90天,那就没有办法了,现在的增票使用办法中规定超过90天是不能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但那是A公司的错误,你公司完全有理由拒收这张发票,怎么处理就让A公司去头疼好了。
如果这张发票开具时间未隔月,可将发票联与抵扣联退回对方,直接作废,如隔月就必需有税务机关的通知单,才可以退回对方开负数冲红,重开新的专用发票给B公司
发票未认证的话,只需要取回错开的发票,作废处理。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即可。
1、如果发票未超过90天认证期,对方也未去认证的话(开错了肯定不能认证),直接退回来作废。
2、如果超过了认证期就得开红票,需要对方(B公司)写情况说明盖所属税务局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