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包括津贴和岗位工资等)扣除奖金后的工资额,但不得低于本人当月工资的70%和本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从其约定。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或者安排劳动者补休;
在休息日工作,企业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不能以补休代替。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见《劳动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