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级农村沼气建设补助
一、专项资金名称:省级农村沼气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立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中关于“增加农村沼气投入,积极发展户用沼气,组织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
(二)《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6〕40号);
(三)省领导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批示。
三、专项资金项目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
(一)专项资金扶持补助对象: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补助对象为建池农户;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补助对象为年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畜禽场或养殖小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对象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专项资金扶持补助范围: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和恩平市。
(三)专项资金扶持补助标准:
1.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户1500元,补助资金落实到户,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建材、沼气灶具配件和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
2.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Ⅰ类沼气工程15万元/处;Ⅱ类沼气工程20万元/处;Ⅲ类沼气工程30万元/处;Ⅳ类沼气工程40万元/处;Ⅴ类沼气工程50万元/处;补助主要用于沼气发酵池、储气柜和输配气系统建造、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费;
3.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省财政一次性补助4万元,主要用于沼气服务网点购置稻草切碎机、进出料设备、检测仪器、维修工具和沼气配件等。
(四)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建设内容:
1.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建设容积为8立方米左右,重点发展“常规水压型”、“强回流”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池型,每种池型均要实现自流进料,并应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
2.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调节池、厌氧发酵池、沉淀池、贮气柜等,并配置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的输配和利用系统。工程建设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农业,带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各地可根据养殖规模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申报:
Ⅰ类沼气工程:存栏猪1000—2000头或牛100—200头的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须建设总池容不少于300立方米的地下式厌氧发酵池。
Ⅱ类沼气工程:存栏猪2000—3000头或牛200—300头的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须建设总池容为不少于600立方米的地下式厌氧发酵池。
Ⅲ类沼气工程:存栏猪3000—5000头或牛300—500头的规模养殖场;须建设池容为400—600立方米的地上式厌氧发酵池和100—150立方米的储气柜。
Ⅳ类沼气工程:存栏猪5000—10000头或牛500—1000头的规模养殖场;须建设池容为600—1000立方米的地上式厌氧发酵池和150—300立方米的储气柜,并增加沼气发电等相关设备。
Ⅴ类沼气工程:存栏猪10000头以上或牛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须建设池容为1000立方米以上的地上式厌氧发酵池和300立方米以上的储气柜,并增加沼气发电等相关设备。
3.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建立以县(市、区)农业局为管理部门、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服务实体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每个服务网点应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具备为150户以上沼气用户提供出料、维护维修等服务的能力。
(五)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建设规模:
2009年省级农村沼气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50%用于补助大中型沼气工程,1000万元用于在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共补助250个沼气服务网点。省级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将专项资金指标分配到有关地级市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和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申报规模由各地级市按资金指标具体编制。
(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绩效目标:
1.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绩效评价
农村户用沼气的基本建设单元为“一池三改”,包括户用沼气池和改厨、改厕和改猪圈,有条件的地方引导项目村开展改院、改水、改路等配套建设,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农业生产发展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菜)”等生态家园模式,帮助建池农户取得较好的综合效益。在项目区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目标,创建现代生态文明新村,建设美好家园。
2.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绩效评价
按照污染防治、能源生产、生态农业发展的功能要求,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建设模式,把养殖场沼气工程建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公益性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3.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
按照“政府支持、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市场运作”的原则,将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与沼气发展协调推进,争取用5年时间,在全省逐步建立以县(市、区)农业局为管理部门、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服务实体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为沼气用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促进沼气综合利用,推进沼气健康发展,提高沼气建设效益,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对象: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乡镇;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年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畜禽场或养殖小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项目申报时间和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逐级联合申报,每年1月份前由各地级市汇总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省直单位直接报省农业厅、财政厅)。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需报送以下内容纸制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cx970@163.com,并在主题中标注“xx市省级农村沼气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1)项目申报文件及汇总表。
(2)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材料装订顺序。
(1)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财务报表。
(3)附件目录。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可提供的附件应全部提供。
3.装订要求和方法。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在中国各地区补助都不一样,有农业部补助,省农业厅补助,地方配套补助等。您可以到当地农业局农村能源办咨询政策。我查不到你的地址
这要看本地政府是否有这样的政策,国家层面的没有听说过。各地补贴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