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动函如何处理

2024-12-21 03: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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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相关调动程序,应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发送商调函,方可启动调动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扩展资料:

《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十七条 调任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省内异地公务员调动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调任规定

回答2:

1、向你将要调入的单位提供书面申请,若所调入单位同意接收,就会向你所在的单位发出调档函;
2、审档通过后,调入单位会向调入人事部门提交材料,包括:增人计划卡(编制单)、转任函件(主要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选调方案等)、《调动审批报告》;
3、确定调动人员之后,调入人事部门向调出人事部门发《公务员商调函》,审核拟调人员有关材料,包括:个人档案、现实表现、体检表、调出单位填写的《公务员转任审批表》、《工资转移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4、通过审核后,调入方人事部门向调出人事部门发《公务员调动通知》;
5、调入人持《工资转移介绍信》和调出人事部门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到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到手续后到调入单位报到,调入单位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市编委办办理工资及入编手续

回答3:

这个可不能含糊的 调动期到了你还没报到的话 那就变成这边出来那边进不去了的 一定要到劳动人事局去问清楚怎么办不能拖

回答4:

我靠 编制没下来就招考 这说法有点儿科幻了
每次公务员招考 都是各单位报用人需求
上面会根据编制空余和需求来审核的
不太可能会出现没有编制而招人的情况

多和招考单位沟通下 尽快弄清楚情况 以免到时候吃亏

回答5:

应该不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