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被害人死亡,如果已经经过了尸检,证实了确因交通肇事死亡,尸体就没有证据意义了,在其后交警、检察、法院的整个办案过程中,均不需要再去看被害人尸体。家属不同意火化,一是增加了冰冻保存尸体的费用,二是给办案人员一点心理压力,没有别的用处。抬尸闹事,会干扰社会秩序或办公秩序,会被打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肯定会做出的,不服了还可以申请上级部门复核,这些都是要靠现场勘察、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来认定。如果认定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到时多数被告人都会积极赔偿,争取从轻处罚的。很少有被告人凭借权势,拒不赔偿的情况,因为有权势的人也不会缺钱的。倒是有被告人经济能力差,无力赔偿的情况,如果有这种情况,拖延火化的时间越长,个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就越大。
还有个情况,实践中当事人双方自己协商的赔偿数额,一般都大于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这是因为法院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决,而那些规定的标准比较低。
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警的做法是合法的,应该这样。不同意火化就是加重损失,当然是受害人自己承担,丧葬费是固定的。
现在不适宜火化尸体,要待事情查明以后,责任认定了,在处理。
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