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依据的,这个其实不会出现比较大问题的,因为对于房管局来说判定成价格是否合适是有个市场参考价的,而这个参考价格一般是近几天内同等房屋价格的均价,如果说交易双方提交的价格过低是不予办理的,但是你可以再加价后再次提交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的。到房管局签的合同价低主要是为了避税而已。
所谓的问题是指什么问题 不同问题不同解答 房管的合同只要过户双方无异议 办事人员不会过问 只要求你们签署价格确认书 过户价格过低只在以后的买卖有影响 当然如果在没过户前出现问题 法律依据就是三方买卖合同了 只要这合用不存在欺诈成分就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