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标示,然后分列写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下一行写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规则: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每张处方最多开5种药,并且中西药不能开在一张处方上。药品名称应该书写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商品名可以用括号添加。
处方标准格式 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0&tn=baiduimagedetail&word=%B4%A6%B7%BD%B5%A5&in=13379&cl=2&lm=-1&pn=7&rn=1&di=30912705855&ln=843&fr=&fmq=&ic=&s=&se=&sme=0&tab=&width=&height=&face=&is=&istype=2#pn6&-1
上一张是打字的,下一张是手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