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证据,诉讼维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及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参考资料来源:印江县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这个有的人是谁呢,如果是亲戚、朋友,好好解释解释,犯不上用法律,除非被认为是你做的事情是有损名誉之类,可以考虑以侵犯名誉权,甚至是以诽谤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行政机关,那么可以考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如果是司法机关,就看是什么阶段了,除非是诸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类,必须要你自己证明的,大约都是可以要求司法机关拿出证据的。
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反正你要提出证据来证明不是你做的就行了~~如果民警不听你无罪辩诉,拘留你,到了检察院、法院,你还是可以向他们做出无罪辩诉。到最后放了你,你可以向拘留你的单位提出国家赔偿。这是刑事案件!
如果是刑事案件,你可以选择诽谤罪或者诬告陷害罪。
关键是不在场证据,或者是有人证明,如果都没有时间是最好的办法